本报讯(记者 赵俊杰)记者从省农牧厅了解到,为推进我省牦牛产业发展,建设具有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的现代牦牛产业体系,近日,我省出台《关于加快牦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提出到2025年,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牦牛特色产业优势区、全国重要的牦牛肉生产基地、精深加工基地,全面确立青海牦牛在全国乃至世界牦牛产业中的中心地位。
牦牛肉肉质鲜美,蛋白质含量高、氨基酸种类丰富,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牦牛肉及其产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,国内外市场前景广阔,潜力巨大。经过多年实践,我省发展牦牛产业已经具备坚实的社会基础。国家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机制和“粮改饲”试点工作的实施,有力夯实全省牦牛产业发展的草料基础;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创新探索取得的丰硕成果,从体制机制上为发展牦牛产业积累经验;高效养殖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,为发展牦牛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。
《实施意见》明确产业发展布局,即青南草畜平衡养殖区:包括玉树藏族自治州所属6县,果洛藏族自治州所属6县,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、泽库县,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、同德县,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唐古拉乡,为我省牦牛核心养殖区,牦牛肉主产区,有机、绿色等高端牦牛肉生产基地。实行以放牧为主、适度补饲的养殖方式,加快实现以草定畜。
环湖牦牛高效养殖区:包括海北藏族自治州所属4县,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、贵德县、贵南县;海西州所属5县;黄南州同仁县、尖扎县,为我省牦牛的重要产区,牦牛产品初加工基地,牦牛高效养殖基地,犏牛和高产经济杂交肉牛主产区。推行暖季放牧冷季补饲+高效养殖的半舍饲养殖方式,加快实现养殖增效。
东部牦牛产业融合区:包括西宁、海东两市,为全省牦牛的转移承接区,牦牛产品精深加工基地、畜产品物流中心。推行牦牛舍饲养殖方式,实现加工增值。
到2025年,牦牛饲养量控制在500万头以内,天然草场饲养量控制在350万头左右;年出栏从143万头提高到160万头以上;能繁母畜比例从49%提高到55%;牦牛标准化养殖比例从20%提高到30%;肉产量从12.8万吨提高到15万吨以上;鲜肉率从14%提高到30%。牦牛肉产值从70亿元提高到90亿元。